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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聽講的同學已經準備要去職場「實習」了,
老實說因為自己做過不少服務業工作,
還是希望我的分享能對他們有所幫助。
有基本行情的工作我是不做削價競爭的,
因為對於甲方/資方來說,
如果今天用你是因為便宜,
之後有更便宜的人出現你就會被取代掉。
至於只願意提供最低183時薪的雇主,
我基本上也不太能接受,
因為其他的工作也都是同樣或甚至更高的薪水,
雇主卻希望員工拿最低薪資然後做到鞠躬盡瘁?
勞基法只是最基本最最最低的,
並不是恩賜。
我也是花了不少時間學習談判提高自己的薪水,
尤其要在工作的過程中凸顯出為何「非我不可」的價值。
當然我知道有人為了生存不管薪水多少都會做,
我也理解雖然會養出慣老闆形成惡性循環,
但對當事人來說可能是不得不。
沒有人想領低薪,
也沒有人天生願當奴工,
如果在所謂的「成本」背後我們能看見人,
會不會大家都能多點心力關心除了生存以外的事了呢?
(我就是連夜從台北跑到外縣市早上演講覺得生存都不容易了還要同學關心政治是不是太奢求覺得很感慨碎碎念而已)
沒有討論與民主,何來更好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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